重庆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树人杯阅读之星”展示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第四届“树人杯阅读之星”
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各副会长单位、单位会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贯彻实施,推进书香重庆建设。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阅读进校园”活动的相关精神,重庆市教育学会决定举办第四届“树人杯阅读之星”展示活动。本届活动在借鉴以往活动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为切实做好展示活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学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学会阅读教育专业委员会
树人教育研究院
学语文之友杂志
全视界教育杂志
二、活动时间
团体展示活动和个人展示活动:5-12月。
三、参与对象
(一)团体展示活动:3-6年级在校学生。
(二)个人展示活动:1-9年级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团体展示活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本次团体展示活动将分为“星·经典诵读”“星·飞花令”“星·科创阅读diy”“星·喜爱的书”四个环节。
(二)个人展示活动
为倡导学生多阅读、多思考、多写作,全面提升学生素养,本次个人展示活动将分为“知识答题”“主题征文”两个环节。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各副会长单位、单位会员在组织选拔时,要保证学生的参与面,确保各学校层层选拔,将展示活动信息及时报送组委会。
(二)强化保障,有效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各副会长单位、单位会员要根据市教育学会总体方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展示活动所需的基本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撑,坚持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要正确导向,把好活动和作品的政治关、质量关。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各副会长单位、单位会员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生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六、奖项设置
(一)团体展示活动设团体奖、单项奖、优秀展示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个人展示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1.重庆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树人杯阅读之星”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2.重庆市教育学会第四届“树人杯阅读之星”展示活动实施指南.doc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