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重庆市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 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学会,单位会员,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质量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4号)等文件精神,探索依托教育科研实验学校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充分发挥科研实验学校在全市基础教育研究中的引领辐射作用,本会决定开展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庆市所辖普通中学、小学。非我会会员学校需申报的应及时入会。
二、申报条件
(一)学校领导重视科研工作。学校成立有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教育科研管理人员,教科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研究环境与氛围,能为教育科研实验提供必要的政策导向及研究经费保障。
(二)学校有优良的科研队伍。学校拥有一支素质较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善于创新的教育科学研究队伍,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市教育学会等机构立项的重大或重点课题的研究任务。同时,教育科研工作在推动区域教师专业发展及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三)学校教育科研成效较明显。学校科研氛围浓厚,有中长期、短期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并取得了一定的教育科研成果与实效。近五年,学校承担并研究(或完成)过市级教育学会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等机构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
三、申报指标
各区(县)在所辖普通中学、小学、择优推荐,可报送一所学校。
四、评审方式
市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组,采用网上评选和抽查核实的方式,综合确认。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材料
1.填写《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申报学校及区(县)教育学会公章;
2.复印佐证材料。近5年,学校参与区(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学校及区(县)教育学会公章,并签字证明与原件相符。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申报表》双面打印报送纸质件一式2份(市教育学会留1份存档、返回学校1份)。
(2)《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申报表》与佐证材料(纸质件)装订成册,报送一式1份。
(3)《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申报表》后面附上“佐证材料”,同时转换成pdf格式,报送电子文档,传递邮箱:727037693@qq.com。(准确规范填写,并注明“xx区县申报表”)。
(4)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或学校单独申报及未加盖公章报送的材料。
(二)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学会学术部105室(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内),联系人:贾卉
电话:13399861579。
附件:1.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申报 2.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学校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2年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