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重庆市教育学会  时间:2023-04-06   来源:重庆市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第八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
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工作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战略任务,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举办第八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创新育人方式,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征文原则

(一)重点突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围绕“创新育人方式,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践、推广价值的论题。

(二)富于创新。倡导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

法,以理论创新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三)论证科学。从实际出发,论据充分、有力,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四)面向实践。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三、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

四、征文对象

重庆市教育学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五、征文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我会各分支机构要把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切实保证报送论文质量。

(二)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负责本区(县)域内申报论文初评工作。由各区县(自治县)推荐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20篇(人口超过百万的可增加10篇),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5篇参加市级评选我会各分支机构负责对学会委托管理的会员(即分支机构发展、并在学会正式注册的会员)申报论文开展初评工作,推荐5篇优秀论文参加市级评选。

(三)论文为作者本人原创,本人提交查新结果资料。如引用他人研究成果须注明来源。由论文作者单方引起的侵权纠纷,文责自负。

(四)本次论文评选活动不接受已在国家级、市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第一作者限报1篇。每篇论文的合作者不超过2人。

(五)论文分纸质稿和电子稿,论文纸质稿正文按附件1格式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或

我会分支机构。附件2登记表与个人会员证书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论文电子稿正文word文档格式打包上传(论文电子稿正文单独汇总上传,文件名为论文标题,不含作者姓名、单位、电话)。附件3推荐汇总表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或我会分支机构汇总填报。参评文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我会各分支机构汇总推荐论文(正文及附近2各一式两份),汇同《第八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市级参评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我会培训部(联系地址:渝中区桂花园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内重庆市教育学会培训部收,邮政编码:400015),同时请将推荐论文打包发送邮箱(邮件题目为“xx区县推荐参评论文 xx篇”)。

(七)我会不受理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论文,不受理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参评论文。

(八)本着以会养会原则,非会员每篇参评论文收取100元评审费(重庆市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免收评审费,重庆市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单位会员可免费申报参评2篇论文)。评审费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报送推荐论文时统一缴至学会账户:重庆市教育学会;帐号:3100021709024928175;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请在转账时备注栏注明“区县 第八届论文”。

(九)申报与查询个人会员请登录重庆市教育学会门户网(www.cqjyxh.com )。

六、论文评审

(一)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我会各分支机构负责对申报论文进行查重和初评(查询结果可附正文后)。

(二)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邀请获奖代表出席重庆市教育学会相关学术活动。

(三)关于第八届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相关事项均以重庆市教育学会ag8九游会的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与我会培训部联系。

联系人电话:陈老师 63633871、13399878337

附件:1.第八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征集要求2.第八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征集登记表3.第八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征集参评汇总表.doc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