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1年教育管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 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管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学会,我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交流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管理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水平,使优质成果直接服务教育行政决策和基层学校教育实践,推动全市教育管理科学化,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7—10月开展教育管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管理者、教师、教研科研人员。
二、论文主题
现代教育治理视野下的学校管理育人
三、选题范围
“五项”管理;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研科研管理、教师管理、绩效管理、德育管理、学生管理、班级管理、文化管理、管理团队建设等。
四、论文体裁
围绕上述主题、结合上述选题范围,根据实际自拟题目。原则上要求文章体裁为学术论文,反应教育管理方面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综合研究的成果的教育管理理论文章、调查报告、政策建议报告等。学科教学教案、学案、教案集、学案集、论文集、文件汇编、编著、译著、专著、教材、教参、教育案例、教育故事、期刊杂志、课堂实录、课题(项目)的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各种工作计划及总结等与教育管理无关的文章不得参评。已公开发表的文章参评,发表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如已公开发表,应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文章扫描件)。
五、征文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围绕本次论文主题和选题范围指向展开,理论联系实际,论点鲜明,论据真实恰当,论证有力,文章语言流畅、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服务教育管理决策、指导学校管理育人实践、创造教育事业良好发展环境的价值。
3.坚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者参评资格。
(二)格式要求
1.论文全文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版块,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用分号间隔,参考文献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为准。
2.论文字数原则上2000—3000字。
3.论文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其余标题宋体四号字加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页边距均设置为2.5厘米。
(三)其它要求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署名提交参评的论文不超过1篇;参与的论文不超过2篇,每篇论文署名不超过3人。
2.每篇论文需提交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查重由个人自行查重(查重网站:https://www.vpcs.com/),凡重复率大于30%(不含30%)的论文不得报送。公开发表的论文无需查重。
六、论文报送
(一)报送方式
各区县教育学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县论文的征集、初评和推荐上报工作。各区县初评推荐上报的优秀论文总数不超过25篇,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等。论文由区县教育学会统一初评、筛选、推荐上报。我会不受理个人或单个学校或单位的论文申报,也不受理未经区县初评推荐上报的论文和上报总数超过25篇的论文。各区县推荐上报论文需填写论文初评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1),将论文(含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参评单位信息汇总表和《评审费转账截图》,统一以区县名称为文件名,压缩后发送至jyddyjs@126.com。
(二)评审费用
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每篇参评论文均需收取评审费共计100元(主要用于初评、复评、制作证书、通讯联络、邮费开支等)。参评论文评审费由个人交区县教育学会联络人统一收取。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初评筛选,各区县初评费用开支在初评落选论文费中支付。初评落选的论文评审费由各区县开具发票,不得上交我会,我会不对落选论文费开具发票。各区县将推荐上报论文的评审费统一转账到市教育学会教育管理专委会账上(初评落选论文的评审费不得转账到这个账户)。转账二维码如下,转账时请务必注明“教育管理 单位 评审费”。推荐上来的论文评审费将由市教育学会开具发票并统一寄回各区县。
(三)各区县推荐上报截止时间
1.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2.评审费用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
(一)评选机构
本次论文评选由重庆市教育学会教育管理专委会秘书处负责。
(二)评选程序
区县教育学会自行组织初评——市教育学会教育管理专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复评——公示评选结果——通报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奖比例
按市教育学会规定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七、评选活动联系人
殷老师,63257175,重庆市教科院教育督导研究所(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
附件:
重庆市教育学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